【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郭延 報導:「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已經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黃河是中原最為重要的生態廊道,也是河南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治理黃河,重在保護,要在治理。」河南省政協委員陳啟超提出,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要引入法律思維、強化法治建設。
陳啟超委員建議,可以考慮先行簽訂相應的框架性合作協議,在水資源利用、污染防治、司法和行政執法協作、旅遊和文化保護,以及信息互聯互通等方面,與其他省區開展合作。然後,逐步進行區域性合作立法,把合作協議的內容,通過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的形式,予以落實。
成立省委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一制定有關政策、方案和措施,建立定期、不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自然資源、環境保護、河務、水利等部門形成合力,建立綜合治理、協同一致的監管制度。可考慮在現有《河南省黃河河道管理辦法》和《河南省黃河防汛條例》的基礎上,制定綜合、全面的《河南省黃河保護條例》,實現多規合一;並可以建議、促進制定全國統一的《黃河保護法》。
為加強黃河生態環境協同治理的司法保障,建議由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專門的公安機關、法院和檢察院,負責管轄河南黃河流域內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檢察、審判工作。同時,加強黃河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的理論研究,投入一定資金成立公益性社會組織,支持、完善黃河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
「還要加強對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化的普法宣傳,形成全民自覺保護黃河生態環境、促進我省高質量發展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