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12月17日,據《南昌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解讀新聞發佈會相關消息,今年10月29日南昌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通過,《南昌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伴隨着人口老齡化的形勢變化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居家養老作為我國目前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之一,在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在促進社會和諧和民生幸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南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敏表示,南昌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初見成效。但是,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制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問題日益突出,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則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制方式來調整各種社會關係。數據表明,南昌市於2004年進入老齡化社會, 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全市60周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達到了94.43萬,佔全市總人口比重的17.7%,並且以年均3.8%的速度持續增長,預計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將達100萬。
據悉,南昌市將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家庭盡責、市場運作、保障基本、適度普惠、自願選擇、就近便利的原則,來加快居家養老服務建設,為此,《條例》的出台對推進全市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條例》共六章四十八條,結合南昌市實際及實踐經驗,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有效立法的原則,在符合上位法規定的前提下,進行大膽創新,彰顯南昌地方特色,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條例》的出台,是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改革的重要舉措,將標誌着我們南昌居家養老服務法制化建設邁上新的台階,對推進全市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南昌市副市長樊三寶在會上說到。
根據《條例》要求,南昌市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提升鄉鎮敬老院建設標準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和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並確保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居家養老服務設施1200個、新增社區嵌入式養老院340個,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床位佔比超過70%。
同時,《條例》設計了許多鼓勵社會廣泛參與居家養老產業發展的規定,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採取公建民營、委託管理、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將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使用權無償或低償提供給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管理。(操端晶 程楚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