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近日,綏化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印發《綏化市村黨組織書記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配套建立村級組織權力清單、村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清單和村級黨建清單,堅持建制度、立規矩、樹導向,把村級組織各項權力置於陽光之下,強化「一肩挑」村黨組織書記剛性約束,推動農村黨員幹部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中擔當作為,有效加強了村幹部隊伍建設。
據介紹,《辦法》旨在規範村級小微權力運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凈化農村基層政治生態,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升村級黨組織組織力,進一步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辦法》適用範圍為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級合作經濟組織及村級其他配套組織成員可參照執行。
《辦法》共分總則、縣級監督管理、鄉鎮監督管理、村級監督管理、底線管理和附則共6個章節35條,明確了縣鄉村三級監督管理的具體責任。
《辦法》提出,實行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資格聯審、個人重要事項報告、政治審查、離任報備、檔案管理等縣級備案管理制度,把縣級應該管的管起來。明確了由組織、政法、紀委監委、公安、民政、司法、農業農村、民族宗教、信訪、法檢等有關部門,對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資格進行集中聯審把關,堅決將不符合條件人選擋在門外。
《辦法》關注了村黨組織書記婚姻變化,購買住房,本人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國(境)外,經商辦企業,承包集體資產資源,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直系親屬列為黨員發展對象等個人重要事項,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報鄉鎮黨委及縣級組織部門備案。
《辦法》還規範了村級權力清單制管理、重大事項決策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發揮和村級黨務政務公開等內容。明確要求縣(市、區)制定清單事項處理流程,明確權力界限,規範權力流程,把村級重大事務曬在陽光下,接受廣大黨員群眾監督。
《辦法》規定了底線管理的運用範圍、處理方式、具體情形和運行規則。底線管理重點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力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糾正提醒或警示教育,並作出組織處理。(綏化宣 張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