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翁海倩 報導:6月21日,記者在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新疆7月1日起正式執行, 2019年第二批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年度下調政策,預計每年可為新疆81.3萬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戶節約電費支出10.93億元。
據了解,新疆為貫徹落實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於一般工商業電價再次下調10%的目標任務,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42號)有關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我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有關事宜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新疆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4215元(含稅,下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對應的輸配電價每千瓦時相應下調0.04215元。和田地區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銷售電價統一降至全區調整後的水平。調整後,新疆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分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為0.4087-0.4157元/千瓦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輸配電價為0.1667-0.1737元/千瓦時。
《通知》要求,各地發改委、電網企業要按照本通知規定,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新的電價政策平穩實施。各相關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將我區今年以來的兩次降價政策紅利等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上述規定從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此次一般工商業電價下調是自治區2019年開展的第二批降價政策,綜合第一批、第二批降價措施,新疆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平均共降低0.0657元/千瓦時,平均降幅達13.77%,超額完成全國平均下調10%的年度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