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王晓蕾 报道:深圳日前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为落实《意见》要求,深圳将于近期挂牌出让三宗居住用地,其中两宗为“只租不售”居住用地,另外一宗为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要求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据悉,此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别为: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龙华区A914-0305宗地。三宗地均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其中,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位于光明街道观光路北侧、光侨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780.37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3.5,建筑总面积约3423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3130平方米,商业约11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人才住房。
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位于葵涌街道坝光地区,用地面积约11353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2.7;建筑总面积约3066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8060平方米,商业约15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配套设施约350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出让要求,以上两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不设人才或公共租赁住房初始配建比例。宗地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限内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竞配建的人才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这也是继2017年推出4宗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后,深圳再次采用“只租不售”用地供应模式出让土地。
据了解,深圳从2017年开始创新“只租不售”(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模式。去年11月10日,深圳首宗“只租不售”居住用地挂牌出让,最终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的出让也拉开了深圳以住房租赁方式招拍挂出让居住用地的序幕。2017年深圳新增供应6宗商品住宅用地中,4宗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
此次挂牌出让的龙华区A914-0305宗地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西侧,合正观澜汇南侧,用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规划指标:容积率3.98;建筑总面积约6101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621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9242平方米),公交枢纽站3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图书馆800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约3100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该宗地公共租赁住房初始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20%。最终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为初始配建比例面积与竟配建面积之和。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今年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
今年8月1日,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三宗居住用地为《意见》发布后首次推出的地块。为贯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神,落实深圳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N”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意见》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要求。
据悉,深圳今年还计划推出四宗住房用地,为各项相关政策的落实提供支撑。
目前,深圳正重点从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难题、确保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合理安排本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并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根据深圳“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要求,2016-2020年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36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5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0%。
据统计,2016-2017年,深圳共计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3.5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4.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76%。今年,深圳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