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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商推系列便利投资政策 企业可自主申报商号

2018-08-23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徐红 朱桦 通讯员 粤工商 报道:近日,为深化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优势相对弱化、对高端经济要素吸引力有所减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作为《方案》创新商事登记模式内容之一,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水平、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重要一环,记者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8月20日起,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申请人可以自主申报企业名称,除了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之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进一步提高名称登记效率,缩短企业创办时间。据悉,在该业务下,在广东创办企业的港澳投资者,可以委托商业银行港澳分支机构代为办理工商登记,以及在企业注册地的银行开户手续,领取具有金融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足不出户实现工商登记与银行开户一站式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申请人应当在名称保留期内依法办理企业登记,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保留期满未办理企业登记的,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申报名称成功后,可以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工商登记业务,也可以申请网上登记。据了解,7月20日起,广东省工商局在佛山等8个地市和广东省工商局本部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截至8月19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数量突破3万个。

  其中企业冠名“广东”注册资本调至500万

  在广东省工商推动的系列便利投资政策中,其中企业冠名“广东”“广东省”可就地办理,不用再来回跑,注册资本也下调至500万。同步该局也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通知》,并于8月20日广东省全面启动广东省企业名称改革相关系统。

  调整后,广东省、市、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均可核准登记,申请人就地办理,大幅度降低申请人时间成本。此外,冠省名企业名称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已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便可以申请冠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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