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李苑立 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沙区获悉,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七类人才可直接申办绿卡,其中港澳台专才只要在南沙工作六个月以上,也可同等申请,享受多项优惠便利的政策。
科技领域人才可直接申领绿卡
实施办法显示,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只要在南沙工作或创业超过6个月,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且属于相关规定人才的,即可申请人才绿卡。其中,有七类人才在相关规定的人才范畴。
其中,经广州或南沙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包括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南沙区总部型企业或区内排名前50的重点工业企业的的高管或骨干人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四是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员等,均属于南沙区的人才。
另外,就职于南沙区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科技企业的核心成员,符合规定者也可在南沙区直接申领人才绿卡。
港澳台人才凭绿卡可在南沙购房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地区居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广州人才绿卡一大特点是持卡人的户口仍可留在原户籍(或原国籍),即可在广州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签证、职称考试、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申办通行证等一系列待遇。
符合条件的港澳申请人均可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办理证明。系统将自动向市人社局报备,其后由市公安局制证。该实施办法试行期至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