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梁希勇報道:6月13日,記者從沈陽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沈陽市公安局優化戶口審批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推進沈陽營商環境建設,打造最優發展環境,從根本上解決公民“辦事難、辦事慢”和“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沈陽市公安局對部分戶口審批事項進行優化,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縮短審批時限,減少審批要件,最大限度的服務、方便公民。
在下放審批權限方面:由原來市局1個窗口受理擴展為由全市221個派出所窗口受理,3項戶口審批時限合計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現在的4個工作日,其中有1項即辦,更加方便快捷。16項戶口審批時限合計由原來的220個工作日縮短至現在的12個工作日,其中有10項即辦,大幅節省了公民辦理戶口時間。
在縮短審批時限方面:通過對審批時限的統一規范,解決了目前同級審批不同類別的戶口審批時限不一致的問題,便於接受公民的監督。
在減少審核要件方面:外地居民購房落戶平均提前1年以上,提早享受沈陽市民在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以去年購房落戶3萬餘人為例,除去購買現房、二手房的,至少有1萬餘人因未領取不動產權證又著急落戶,而多次往返房產局或派出所進行咨詢。按每人平均往返3次、每次耗時1小時、交通費用50元計算,每年為公民節省時間3萬餘小時,節省交通費用150餘萬元。
對在國外出生子女落戶省去了中國使領館對出生證明的認證,孩子出生時父母在境外的合法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公民無需因出生證明未認證而再次往返出生地國家去做認證。對6項戶口審批時限合計由原來的12個工作日縮短至現在的2個工作日,其中有5項即辦,大幅節省了群眾辦理戶口時間。
此次戶口審批事項的優化,使公民辦事無需再跑第二次,節省了公民辦事時間、降低了經濟成本。以市內遷移為例,每年平均有10萬次的市內遷移,按每10次出現1次群眾因戶口簿和身份證未同時攜帶而往返一次取證件,平均耗時1小時、交通費用10元計算,僅市內遷移一項每年為群眾節省時間1萬餘小時,節省交通費用10餘萬元。
據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佩軍介紹,縮短審批時限、落戶條件前置或減少審核材料已正式實施,下放審批權限需對現有的人口管理系統進行改造,現已將“外埠居民購房落戶”“投配偶落戶”“父母投子女落戶”“子女投父母落戶”“16至18周歲變更姓名”與公民生活最為密切的5項戶口審批項目下放至派出所直接受理審批,其餘戶口審批權限將於近期陸續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