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近年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住了安全底线,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据统计,2017年共完成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16800批次,对564批次不合格药品化妆品进行了核查处置,发布药品化妆品质量公告4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8万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4万份。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73家次(其中属地检查286家、跨市州交叉检查87家),药品批发企业86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8525家次,医疗机构15731家次。对存在严重缺陷项的5家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了责令停产、召回产品、立案查处等措施。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4家次,对19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7家高电位治疗仪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全项目检查,责令10家企业整改。2017年,全省发布药品化妆品企业监督检查通告5期,收撤药品GMP/GSP证书公告7期,做到省本级监督检查信息全公开。
下一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措施。一是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二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疫苗储存配送、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冷链药品等全覆盖检查,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对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四是
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推进新版《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推动地方特色中药材向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小川在5月3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针对省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将继续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杜一可 侯雨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