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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化农村改革 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2018-04-1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杜一可报道:4月17日,湖北举行“湖北深化农村改革思路举措”新闻发布会。湖北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湖北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主体、激活市场、激活要素,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撑。

  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围绕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的主线,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并更好地放活土地经营权。

  湖北积极探索完善土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用民主议事机制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

  以进一步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为抓手,同时,通过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和提高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湖北“三权分置”改革走向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到稳定和完善。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湖北通过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规模、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等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认真规划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一手抓主体增量提质,练好“内功”,一手抓政策完善落实,强化“外援”,不断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目前,湖北以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摸清集体家底。据介绍,通过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农村“三变”、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优化要素配置,湖北进一步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

  湖北紧紧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这一目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集体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有效调动个人积极性,充分发挥集体优越性,提高集体经济的活力、实力和凝聚力。(吴超群)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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