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株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毛腾飞,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共同为株洲市监察委员会揭牌,宣告株洲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株洲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当天上午,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委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
2018年1月5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赖馨正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6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对市监察委员会3名副主任和5名委员的任命。
2017年11月16日,株洲市成立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株洲市委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毛腾飞多次过问并听取工作汇报、指导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当好“施工队长”。11月14日至20日,株洲市纪委先后派出2个学习考察组,赴浙江嘉兴市、山西大同市实地考察学习,学习相关改革试点经验。与此同时,根据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每日进度一过问、每周工作一调度,强化了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把控。
2017年11月中旬以来,株洲市纪委会同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收集市县两级纪委和市县检察院涉改部门的人员信息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数据,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印发《株洲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9个县(市)区的实施细则逐一把关,先后进行三轮会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此外,株洲市纪委先后2次组织人员对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场地进行了规划会审,并落实了过渡期办公场地;先后3次对市检察院、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两个涉改主体单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涉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人心不乱、工作不断。2017年12月27日,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已全部到位。
据了解,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共设19个内设机构,其中纪检监察室8个,比改革前增加3个;市纪委、市监委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其中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为执纪监督室,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日常监督;第四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为审查调查室,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初核和立案审查,实行“一事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者部门。
下一步,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确保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同时,加强对9个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1月15日前所有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