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唐學偉報道:女檢察官顏麗君,一頭短發,步調平快,語速短促,展示出這朵鏗鏘玫瑰的專業氣質和精幹之處。
她從檢20年,先後在基層檢察院民行、公訴崗位工作,2005年任公訴副科長,2007年被遴選至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現任該院公訴三處員額檢察官、辦案科長,主要負責全省死刑二審案件的辦理。
死刑是最嚴酷的刑罰,一旦執行便無法逆轉,必須慎之又慎。
辦理死刑案件,既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又要注重社會效果的統一性;既要體現對生命的敬畏,又要把握對邪惡的懲治。正所謂人命關天!
進入省檢察院的10多年時間,她共辦理各類死刑案件近200件,其中二審維持死刑160餘件,死刑改判無期或死緩30餘件,死緩改判死刑3件。因辦案表現突出,她連年被評為先進,其中15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辦案能手”、“巾幗紅旗先進個人”等,1次被記二等功、5次被記三等功或嘉獎,榮獲“優秀公訴人”等光榮稱號,2006年就已入選全省公訴人才庫。
為死刑“注解”,她一路奔跑“追夢”
1997年,19歲的她成為一名檢察幹警。正值青春年華,帶著純真的檢察夢想,她開始了一場與歲月、與時間的競跑。而今,20年過去,她沒有跑贏歲月,曾經的花樣年華,如今又近中年。但是,她卻跑贏了自己。
黃沙百戰,不破樓蘭終不還。由於家庭困難,家中4姊妹都要上學,她雖然成績優異卻不得不放棄高中的學習,成為可以分配的中專生。當了公訴人後,她總是很遺憾自己沒有經過高中的磨礪和高考的洗禮。特別是成為辦理死刑案件的公訴人,她更加自強不息、自學不止。經過6年的漫長努力,她先後自學60餘門相關法律學科,取得湘潭大學法律專科、本科文憑,2008年又參加在職研究生考試,2年後終於獲取湖南大學法律碩士學位。
千淘萬漉,吹盡黃沙始到金。作為公訴人,她深知“何以百煉鋼,化為繞指柔”,更深信“庭上一分鍾,庭下十年功”。每次庭審之後,她都會從細微處入手,對庭審中每個環節、每個細節重新斟酌,不斷總結、提煉,以豐富出庭經驗,提高控庭能力,獲得更好出庭效果。正是這種不斷自我加壓、打磨,她的公訴技能日益精進,對晦澀的法理也能融會貫通。不到幾年,她就由一知半解的公訴新兵,成長為辦案骨幹、“優秀公訴人”。
她祟拜宋慈,她追寵狄仁傑,她渴望成為斷案如神的執法者、匡護公平正義的“追夢人”!為了更准確地認定案件事實及證據,更精確地把握死刑法律及政策,她結合辦案實踐總結、撰寫出了一系列的死刑理論文稿,如《命案死刑問題研究》、《毒品犯罪疑難問題探析》等刊載於湖南大學學報等。
為了贏得了工作時間,她一路“追夢”前行。“師傅,麻煩你開一下門”!幾乎每個周末的早晨6點不到,辦公樓保安師傅還在睡夢中就會聽到她喊門的聲音,她是要利用女兒早上熟睡的時間閱卷、擬報告;晚上,待女兒進入夢鄉後,她又從床上爬起來閱卷、擬報告……
有人替顏麗君算了一筆帳,近5年來,她舍棄離單位較遠的新房,租住在單位院子裏的陳舊宿舍,支付房租費已超10萬元。但顏麗君心中有一本帳:租住在院子裏每天可以贏得不少工作時間,一是每天節省近2小時的上、下班路途時間;二是隨時可以到辦公室加班閱卷等。劃算!
“顏姐,保重身體要緊,感覺您工作太拼太累了”,“顏姐,下班了,記得吃早、晚飯,明天一定給您帶早餐”!這是她帶的實習生小孫發給她的信息。每天看著她一到辦公室就沒有停歇、忙碌不止的身影,小夥子總是不忘提醒她。正如此之拼,她每年都超額完成辦案數量,辦案數量年年高居榜首,哪怕她在懷孕、生小孩那兩年,所辦案件仍居處內前列,超額完成辦案任務,成為領導和同事公認的“飛毛腿”、“快刀手”,即辦案速度快、效率高,精准度高。
“媽媽別出差!媽媽別出差!”剛滿2歲的女兒沛沛撲向顏麗君,緊緊抱著她的雙腿,撕聲裂肺般喊著,隨後是一陣嚎啕大哭!她徹底地僵住了,淚水也奪眶而出。或許女兒真有預感,她知道媽媽這次會出去很長一段時間?
俗話說,媽媽是女兒最大的安全港灣!但她無數次的辦案出差已經給女兒幼小的心靈帶來了太多的恐懼與不安全,因為女兒不知道每次能見到媽媽多長時間,媽媽又會突然從她視野中消失而去……因為雙方老人均已年邁,先生的工作是經常要出差。記不起有多少次她連哄帶騙將女兒交給保姆,自己再偷偷溜著出差的。這種事多了,小沛沛也變“人精”了,以後大凡媽媽一出差,她都能先知先覺似的,拖著顏麗君不讓走。好幾次顏麗君實在不忍心只好帶著她一起出差,帶她取過證、提過審,甚至還有開庭時,讓實習生在庭外看著沛沛的情況都有。
至於帶著女兒加班閱卷、參與案件討論,下午6點以後才能去幼兒園接女兒回家等,對於顏麗君來說實屬太正常不過的事情。
“這是案子”“媽媽又辦案子了”!3歲半的女兒,耳濡目染,嫣然一個小檢察官的范兒。
“作為母親,我愧對女兒;作為女兒,我愧對母親”!每當華燈初上,夜深人靜之時,顏麗君的心底總漣漪起陣陣愧疚。
為死刑“注解”,她擦亮一雙“慧眼”
“顏檢,您看您忙得飯都沒時間吃,案子還需要您多關心啊,等二審判決下來必定重金感謝!”兩句寒暄後,顏麗君掛斷了電話,望著桌上的一疊案卷陷入沉思,客廳內電視機裏傳來“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國際金融風暴”的新聞。
“膽子也太大了吧!”。彼時顏麗君掛上電話,職業的敏感讓她立馬意識到這起案件背後交織的一張巨大利益網正向她“暗送秋波”。但職業操守令她對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她那從銳利的慧眼只死死盯住正義的天平。
在一個副省級的機關裏,科級幹部往往不容易讓人記住名號,但是剛從基層檢察院選調到省檢察院的副主任科員顏麗君當時卻被一些人惦記住了,因為她手頭承辦的郭某、李某等9人販賣毒品案(死刑上訴)將決定一些人的生與死。
2005年11月12日,大毒梟李某及其馬仔龔某、梁某等人駕車至某高速收費站時被嶽陽警方抓獲,當場繳獲海洛因10餘公斤。人贓俱獲!李某被迫供述其多次從廣東等地購進大量海洛因進行販賣的事實,其中與青島人郭某一人的交易金額就超過100萬元。為了抓獲郭某,進一步深挖犯罪,嶽陽警方根據李某供述郭某的年齡、手機號碼等基本情況即摸排出一組嫌疑人,李某從嫌疑人照片中辨認出了郭某。幾日後,嶽陽、青島兩地公安機關聯合工作,將在青島機場准備乘機逃跑的郭某抓獲。
據此,郭某、李某均應依法判處死刑。
但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李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從輕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審結束後,嶽陽市檢察院並未提起抗訴,反倒是因為團夥鬧內訌,致使一名嫌犯上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後,該案由顏麗君具體承辦,她在審查案卷材料時意外發現:一審判決認定李某、龔某等3人的重大立功均存在疑問。嶽陽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證明材料稱“李某供述了郭某的基本情況及郭某的照片進行了辨認,後經公安工作將郭某抓獲”,既然是“經公安工作”才將郭某抓獲,為何原判又認定李某有重大立功?
“依照法律,李某交待其本人參與的販毒事實及同案人基本情況應僅屬坦白范疇,不應從輕處罰;但公安局出具的‘證明’卻被法院認定為‘重大立功’,最終導致李某被輕判。”發現問題後,顏麗君迅速向主管領導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出該案的諸多疑點。
為了使案件撥雲見日,顏麗君決定再次閱卷、重新提審各被告人、複核重要證人,從細微處抽絲剝繭。經過近半個月的工作,她終於查明:李某等人的證明材料系辦案民警偽造,重大立功不能成立。事關重大,顏麗君建議該案發回重審,並立即啟動職務犯罪偵查程序。
幾乎與此同時,一條舉報線索進入了中紀委的視線,某市公安局原副局長XX、禁毒支隊原支隊長XX、某縣委原政法委書記XX、縣公安局原政委XX等領導幹部充當李某等人販毒案的保護傘,僅兩名辦案民警就收受李某家屬“好處費”100萬!
隨後,湖南高院采納了省檢察院發回重審的建議,經重審判決撤銷了對李某重大立功的認定,並以販賣毒品罪對李某判處死刑。而由該案牽出的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腐敗窩案也被一並查處。
“明知自己立功是做了手腳的,一審判死緩對李某而言可謂‘大功告成’了,只要顏麗君不提出發回重審的意見,省高院二審基本會維持原判,那么該案基本上就‘板上釘釘’了。嫌犯家屬請顏麗君多關照該案的意思其實就是希望她不作為,假裝沒發現破綻,讓法院按部就班地把案子給判了!”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三處處長指出。
為死刑“注解”,她堅守一份“執著”
2009年6月份一天,淩晨5時許,益陽安化某山村,劉某偷偷推開胡某家門,透過打火機的微光從客廳進入臥室,掏出一個重達8斤的秤砣朝剛從夢中醒來的胡某的頭部砸去…“啊!啊!啊!”幾聲淒慘劃過晨空,響徹整個山村。劉某唯恐胡某不死,繼續持秤砣往胡某頭部猛砸數十下,血跡噴濺房間四周,最高處達1.6米…….胡某終於沒有丁點聲息,劉某才揚長而去。
3天後,劉某被緝拿歸案,案發原因也很快查清:劉某(離異)與胡某妻子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尤其是自2006年以來,因胡某外出務工,劉某基本上吃睡在胡某家。胡某耳聞後多次規勸妻子及劉某,劉某不聽規勸,反而對胡某懷恨在心,蓄意報複。
動機極其卑劣、後果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劉某理應處死。但一審法院卻判處劉某死緩,為殺人惡魔保住一命。一審宣判後,被害人家屬情緒激烈,當地群眾亦義憤填膺,數百村民聯名,掛橫幅、拉標語,集體上訪到政法機關請願,強烈要求嚴懲凶手,對劉某處以極刑。
益陽市檢察院亦認為一審量刑畸輕,並向省檢察請示抗訴,顏麗君受指派參與研究並開展抗前指導工作。抗訴後,顏麗君具體承辦該案。但她通過正式閱卷審查時才發現:該案物證鑒定結論與部分證言存在重大矛盾,同時,劉某已翻供並嫁禍於他人。如此證據狀況,抗訴要求判處劉某死刑,幾乎不可能!但該案又是“奸夫殺親夫”,且殺人手段極其殘忍,動機極其卑劣,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民憤極大,如因證據問題不能判處死刑則極可能引發嚴重的上訪、鬧訪,產生新的社會矛盾。
深夜,一張張血淋淋的照片、一遝遝厚厚的請願書擺在辦公桌上,顏麗君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必須夯實證據,排除證據矛盾,如此才能破局!她終於理清了思路。
她多次與一審公訴人、偵查人員溝通、了解,她列出詳細的補偵、複核提綱,希望通過複核重要證人能補強證據、排除矛盾。
為了找關鍵證人複核,她冒嚴寒、抵風雪,爬山涉水來到案發山村,3天2夜,等著證人回家;證人回家了卻礙於劉家的勢力不敢作證。她還得從與證人談心拉家常入手,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最終證人被她的求真、執著所感動,如實陳述所知案件事實,對排除全案證據矛盾起了關鍵的證明作用。
為了駁斥了劉某的無理辯解及嫁禍於人的翻供,她對劉某訊問時的全程錄音錄像一一審查,調查詢問相關村民,陪同合議庭法官察看案發現場,還原殺人經過,科學析疑秤砣擊打被害人頭部所形成的“1.6米高、噴濺狀血跡”,堅定了二審合議庭成員認定劉某作案的內心確信。
證據夯實了,辯解駁斥了,但最關鍵的是要獲得省高法審委會委員的支持與認可。為此,她將該案提交處務會再次討論、研究,反複論證;在主管副檢察長的指導下,制作了一份邏輯嚴密、條理清晰、論證充分的“列席審委會意見”發至各委員。最終,在列席省高法的審委會上,她與主管檢察長精確闡述案件事實,依法釋疑證據“矛盾”,細析翻供與物證鑒定意見,充分論證相關量刑情節,最終獲得審委會的絕對支持意見,促成了劉某由死緩改判為死刑立即執行,當地民眾拍手稱快。該案也成為全國死刑制度改革以來由死緩改判死刑立即執行為數不多的典型案例之一。
偉大詩人凡爾哈倫所說,“法治沒有完工之日,只有勇往直前的跋涉”。在過去20年的檢察職業生涯裏,顏麗君用她的無私、她的公正、她那難以抒盡的跋涉和努力,寫就了一個真實而感動的檢察人生。
現在,這位為死刑“注解”的檢察官不會停下追趕的腳步,她還將堅實地邁開雙腳奔向未來和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