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东 > 商报专稿

福田法院开展“院庭长庭审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

2017-10-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姚志东报道:10月18日,福田法院开展“院庭长庭审直播、当庭宣判”活动,该活动为今年 “千场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天,福田法院副院长丁健、审委会专职委员马斌、速裁庭庭长魏巍各自作为不同案件的审判长,分别公开审理了两宗(合计六宗)速裁案件,案件类型丰富且具有较强代表性,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种。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高效有序,庭审平均用时30分钟,所有案件在新浪网和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全程直播、当庭宣判,集中体现福田法院以院庭长带头办案为重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最新成果。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与审判长进行了交流。

  院庭长办案 从行政官向法官的身份转移

  院庭长办案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让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回归司法审判这一司法工作人员根本职责,以实际行动做好引领示范,有利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对院庭长办案,福田法院强调不仅要办案,而且要多办疑难复杂案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为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福田法院明确设定了院庭长每年的办案任务数量和比例,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福田法院院庭长办案责任得到明显加强,实现了院庭长办案的常态化。2016年,该院院、庭长独立承办或参审参议案件4908宗,结案5660件。2017年1-9月,入额院庭长共承办、参审参议案件5775件,已超去年全年水平。在突出院长、庭长是履行审判职责的员额法官的同时,该院也高度注重院庭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行使,院庭长通过重点案件监督、参与案件评查、参加审委会或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进行审判监督指导,不得对未参加合议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据介绍,福田法院早于2012年即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形成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福田经验”。除了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该院抓住人力资源优化这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因素,大力开展审判团队改革,形成了以审判需求为导向、灵活应对案件变化的精细化资源配置方式,该项改革于今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20大司法改革案例。

  繁简分流 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双面兼顾的样本改革

  2017年截至1-9月,福田法院全院受理各类案件98998件,结案43143件,其中25名速裁法官共计结案28078件,结案数占全院同期结案总数的65.08%,这25名法官占全院法官总人数的比例仅为21.9%,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释放出的强大审判生产力可见一斑。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司法效率更大化,更有力应对案多人少,更好满足人们群众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产品——这是福田法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的根本理念。

  据悉, “千场直播 当庭宣判”活动是福田法院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巩固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一年多以来的阶段性成果,推进改革继续深入。活动将持续至12月30日,每周都安排庭审直播,总计200场,目前已开展了69场,市民可登陆福田法院官方网站、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司法频道观看。

[责任编辑:吴梓泳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