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姚志东报道:文锦渡海关日前透露,该关于10月17日晚间查获一宗涉嫌走私“止咳水”案件,共查获用油漆桶伪装的含有可待因的“止咳水”19升。
10月17日晚约18:10,一对内地籍夫妻从文锦渡海关入境大厅通关,两人均背着大袋行李,同时女性旅客手上还提着一个大油漆桶过关,颇为吃力,现场关员见其神色匆忙且携带大量行李,遂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当时油漆桶被白色盖子盖得很严实,盖缝边还有黑色胶带缠绕,包装很好,没有任何味道散发。当被问及油漆桶里装的是什么时,男性旅客随即称是油漆,关员要求其打开盖子验证,打开后发现竟然是满满的橘红色亮色液体,并且有一股浓烈的“止咳水”特有的甜橙味道扑鼻而来,查获过多宗“止咳水”案件的关员经验丰富,初步判定这一大桶是“止咳水”,而此时作为老公的男性旅客随即又改口称里面装的是油。
经过海关检测试纸检验,该桶液体“可待因”检测反应呈阳性,海关基本判定该桶液体即是含有可待因等违禁精神药物成分的“止咳水”,经测量,共有19升,毛重21.74公斤。
文锦渡海关表示,这是该关今年以来查获的最大量的涉嫌走私“止咳水”案件,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水”,长期服用容易成瘾,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自2015年5月1日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这意味着,走私含有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水”,将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海关提醒,切勿为蝇头小利而帮人走私“止咳水”,旅客如因治疗疾病需要携带“止咳水”,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在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依法向海关申报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