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姚志东报道:一名男子偷带7319颗漂亮珠子入境被深圳海关隶属罗湖海关查获,经鉴定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砗磲制成的宝石!
8月14日下午,在深圳罗湖口岸,罗湖海关关员对一名入境的内地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箱进行X光机检查,发现图像显示有大量圆珠状物品,质地也比较奇特。关员当即开箱检查,打开一看,箱内是几个大袋子,袋子里面装的全是一颗颗白如凝脂的珠子,数量有好几千颗。
关员介绍道:“这些珠子看起来有点像珍珠,但是却比珍珠更白、更有光泽。这几千颗珠子呈相同规格,每颗的比1角硬币小一些,非常漂亮,光泽洁白,温润如玉,有些还带有漂亮的纹路,手感又滑又凉。”
经清点,这批珠子总共有7319颗,数量达到了18.2公斤。
这些洁白漂亮的珠子到底是什么呢?海关进一步调查询问,当事人却对这批珠子的材质含糊其辞,只说这批货是国外厂家的退货,自己是带回国内来处理。
虽然当事人对这些珠子的“真实身份”三缄其口,但查验经验丰富的海关关员却心里有数。关员发现,这批珠子的材质,跟之前该关查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砗磲的外壳材质非常相像,于是初步判定,这些可能是砗磲制品。
9月4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确定这7319颗珠子均为——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物种的外壳制品,即为砗磲宝石。
据悉,砗磲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是世界稀有海洋生物,也是稀有的有机宝石,被称为“贝王”。国际上,砗磲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S)》附录II中加以保护。在我国,砗磲与大熊猫、金丝猴一样,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目前我国海域砗磲资源尤其是大型砗磲贝已几近枯竭,因此十分珍稀。
根据CITS以及《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必需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申报,否则,旅客严禁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濒危动植物保护人人有责!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出国(境)旅游切勿购买濒危动植物及制品,更不要未经许可携带出入境,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