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淄博法院官方微博獲悉,昨日(28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政協濟南市委員會原副秘書長田莊受賄一案。政協濟南市委員會原副秘書長田莊被指控受賄844餘萬人民幣。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田莊利用擔任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濟南市建委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收受他人賄賂,並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昨日的庭審中,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2000年至2016年,被告人田莊利用擔任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濟南市建委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濟南名城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山東營特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徐某某、齊魯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馬某等13個單位或個人,在個人工作競聘、親屬工作調動、工程承攬、工程施工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44.8889萬元。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