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今天(10日)從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召開的關於山東貫徹實施環保法及有關環保違法案件辦理情況座談會上獲悉,6月16日,環保部通報了山東在強化環保督查期間發生的13起撕毀封條違法生產事件,涉及菏澤市11起、德州市2起。6月18日,兩市公安機關對環保部門移交的這13起違法案件,全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21名企業法人代表、生產負責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山東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全省公安機關以“零容忍”姿態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共破獲環境資源類案件1910起,其中汙染環境案件129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907人,其中涉嫌汙染環境違法犯罪嫌疑人2549人。
山東環保部門共向公安機關移交1262起違反新環保法行政案件,公安機關查證違法事實後,依法行政處罰1293人。其中,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112人;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汙,拒不執行的205人;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的972人;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4人。
“全省法院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懲汙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新環保法實施兩年多來,共審理涉及汙染環境、亂砍濫伐、濫捕野生動物、亂采濫挖礦產資源、非法占用農用地、制汙排汙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081件,嚴懲了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發揮了刑罰的震懾作用。”省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全省法院還嚴格貫徹環保優先、注重預防、修複為主、損害擔責、全面賠償等原則,依法及時受理了各類環境資源民商事案件2553件,審結2391件。審理資源、環保行政案件4790件,審結4085件。
據了解,目前,山東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工作穩步推進。全省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達10家,專門合議庭設有13個,初步形成了三級法院相銜接的審判機構格局。積極探索環境資源案件“二合一”“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將環境資源保護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由一個審判庭負責審理。
山東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兩年多來,全省檢察機關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排汙、超標排汙、違法傾倒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等生態環境問題,保護被汙染土壤328畝,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生活垃圾7404噸、危險廢物4484噸。通過發出檢察建議或提起訴訟等方式,督促關停整治非法排汙企業74家,收繳行政罰款4863萬元,向汙染企業和個人索賠環境損害賠償金2430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