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劉佳報道:記者從濟南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濟南市正式出台《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自7月20日起,濟南曆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曆城區、高新區和南部山區四層以上未設電梯既有住宅,經2/3以上業主同意,可申請增設電梯,所需費用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共同出資業主自行協商確定,同時,還可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政府給與財政補助資金,並鼓勵社會投資等。
根據《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既有住宅是指國有土地上依法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計劃的四層以上未設電梯的多業主住宅。增設電梯應遵循“業主自願、充分協商、依法合規、保障安全、政府扶持”的原則,增設電梯不改變原有建築主體結構形式,滿足規劃、建築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增設電梯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
據介紹,電梯安裝完成後,實施主體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辦理監督檢驗手續。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需重新辦理占用土地等相關手續,容積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價款,不需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濟南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及社會組織依法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推動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
據悉,本《辦法》自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聞發布會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