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曉蓉
雲南網訊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雲南省環境監察暨應急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我省環境監察系統創新監管工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對環境質量差、執法力度小的地區,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大處罰力度。
今年4月,我省組織開展對大理、德宏、臨滄、怒江4個州市的環境保護督察,年內還將全面組織實施對其他12個州市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從7月1日起,還將對企業無證排汙行為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對無證排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止排汙,並實施頂格處罰,對拒不執行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環境質量差、執法力度小的地區,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加大處罰力度。同時,省環保廳將適時加大力度,加強環境違法案件的後督察。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當前環境監察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和短板,全省環境監察系統必須不斷創新監管工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加快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做好全省環境監察垂直管理,推進實施《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繼續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開展四項專項執法行動,持續提升環境應急工作水平,加強環境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和能力保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及切實履行“一崗雙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