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肖建花 實習記者鄒子聰報道:科技創新計劃與經費管理改革是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4月7日上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湖南省科技廳黨組書記童旭東發布《關於完善省級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激發創新活力的若幹政策措施》(簡稱《二十條》),明確在今後一段時間,科研項目的年度剩餘資金在項目實施期間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2年內可使用,同時出台多項科研政策與國際接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湖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 童旭东
湖南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杨治平
針對近年來一些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員反映科研項目資金存在“過細過死”、“重物輕人”等問題,《二十條》明確要求通過“放管服”,破解科研項目資金管理難題。童旭東表示,在“放”的方面,就是要進一步簡政放權,擴大科研單位資金管理自主權。“我們改進和簡化了預算編制,項目的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可合並預算使用,合並後總費用不超過直接費用的10%,就不用提供預算測算依據,科研人員在編制這部分預算時不用在具體到開幾次會和出幾次差。”此外,《二十條》明確對企業單次1000元以下的小額費用允許現金結算,對偏遠山區的季節性勞務用工費用,可不通過銀行轉賬,按審批程序據實報銷。
科研人員在科研項目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童旭東介紹道,本次出台的政策也加大了對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同時,我們也改進了結轉結餘資金留用處理的方式,今後一段時間,項目資金沒用完的,也不用年底突擊花錢了”。《二十條》規定,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20%、15%和13%,並且取消了間接費用中績效支出比例限制。記者了解到,政策還突出對橫向經費的自主規范管理使用,明確要求對橫向項目與縱向項目要同等對待,同享福利待遇。
簡政放權無疑對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管理和運行機制起到了促進的作用,湖南省科技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楊治平表示,為了確保權力下放後,項目承擔單位“接得住,管得好”,本次出台的《二十條》中不少條款重點明確了項目承擔單位的資金管理主體責任,要求承擔單位實行內部公開制度,確保資金、人員“兩安全”。“要制定財務驗收工作細則,規范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的財務檢查,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擇優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並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今後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科研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問題是近幾年來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科研人員管理行政化、科研資金項目管理資本化等現象直接導致了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比科研活動本身還要複雜、繁瑣,對資金過細過死的管理成為困擾科技創新的一大難題。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激發科技創新活力,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一系列文件的相繼出台開啟了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新一輪改革。《二十條》作為湖南“松綁+激勵”的政策措施,在很多方面都與國際接軌。在談到此次發布《二十條》的目的時,童旭東將其總結為四個字——“好用、用好”:“好用,就是說要簡潔、透明、規范、方便,用好則是要有效率、要多出成果、要能夠有帶動效應”。他坦言,要建立和完善全鏈條、全覆蓋、便捷化的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更好的讓所有的科研人員能夠共享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