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有媒體就余干縣鄱陽湖水域存在電網非法捕魚的行為向該縣漁政局副局長張建輝咨詢,張接電話后,并未耐心回答,而是以“非法捕撈不屬我分管”為由,掛斷電話,事后也未向單位主要領導匯報,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之后,縣紀委決定給予張建輝黨內警告處分并免去其余干縣漁政局副局長職務。
記者梳理近兩年各地“為官不為”案例發現,所涉部門眾多。除了紀委處分“為官不為”外,檢察機關主動出擊查辦事件背后的瀆職犯罪,甚至有檢察院根據媒體相關報道查辦“不作為”案。
查處部門眾多 沒有冷熱之分
“為官不為被發現并被處分的,沒有冷熱部門之分。”在南昌市紀委2015年7月通報查處的“為官不為”案件中,因公職人員違規,有21家單位編制被核減,其中包括了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安義縣教體局、南昌縣統計局、新建縣血防站、新建縣溪霞鎮、西湖區城管委、東湖區墩子塘街辦、南昌縣教體局、安義縣鼎湖鎮等。
“糧管所相比其他單位,算是一個冷部門,但同樣被發現。”據紀委此前通報,安義縣效能辦暗訪發現該縣新民鄉糧管所無人在崗,后經查實,該所所長張平因工作安排不當導致糧管所無人在崗。經研究,給予張平通報批評,并在單位機關干部大會上作深刻檢查,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的資格,扣減一個月績效工資。
上班吃東西也算不作為
“上班看視頻、網上購物、打游戲,這些都是不作為。”據介紹,上班時間在電腦上觀看視頻而被處分的,已經不下20例,如瓷都晚報社廣告中心一員工上班時間在電腦上觀看視頻,就被給予扣除當月績效工資、扣除當年績效工資50%,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責令在全體員工大會上作檢查,全報社通報批評的處分。
“還有上班吃東西、把腳架在桌上,受到紀律處分的。”在一份通報中提及,南昌東湖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會干事吳某上班時間吃東西,存在工作紀律松弛行為;東湖區城管局智慧城管指揮中心借用人員劉某上班時間吃東西,存在工作紀律松弛行為;東湖區人防辦副主任陳某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架腳,存在工作紀律松弛行為……通報內容均談及涉事公職人員受到紀律處分。
“有些基層公職人員面對這些‘小事’受處分,心里甚至有怨言,認為這些都是雞毛蒜皮之事。實際上,就是平時的懶散作風,導致工作管理的不到位,形成了倦怠、疲憊心理,為瀆職侵權職務犯罪的發生提供了溫床。”南昌一名檢察官說道。
有官員因“為官不為”進監獄
“以前認為不貪不拿就可平安等到退休,沒想到不作為也構成犯罪,丟公職進監獄。”這是在多起檢察機關查辦的瀆職案件中,一些公職人員的內心懺悔。
2015年12月底,贛州經開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劉建國等4名官員因玩忽職守獲刑。經查,贛州經開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劉建國,贛州經開區項目建設辦公室原副主任吳文柱,贛州經開區項目建設辦公室工程建設處原處長成慶文,贛州經開區項目辦原副主任、贛州香港工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工程部經理張祖鏡在贛港二期工程項目建設中,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未有效監管參建各方,未及時糾正現場施工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導致項目中7棟樓房因混凝土強度未達設計要求,主體結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被拆除,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
又如,江西省農業工程研究所原所長葉某,在擔任省農業機械鑒定站站長、省農科院農業工程研究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期間,在進行相關鑒定過程中,沒有及時發現某公司在申報鑒定材料時的造假行為,導致該公司違法獲得國家農機補貼,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306萬元。后葉某因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被處有期徒刑14年。
“不入腰包的腐敗”危害巨大
“一些地方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多發,環境污染嚴重等事件增多……很多事件都與少數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有關。”有法律人士認為,這是一種“不入腰包的腐敗”,給國家造成的損失非常巨大,尤其是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比如對建筑安裝工程,不經質量檢查,不進行竣工驗收,輕率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2015年12月,永豐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并主持全面工作的陳某,在對該縣藤田嚴坊煤矸石磚廠等四家磚廠既未按規定進行現場監察巡查,也未安排環境監察大隊其他工作人員按規定到這四家磚廠進行現場監察巡查。該縣環保局下達責令四家磚廠停產、補辦環評審批手續等行政處罰后,陳某仍未按規定要求,由本人或安排大隊其他工作人員現場督促落實檢查,導致四家磚廠長時間違反法律法規,進行生產、排污,排放了大量氟化物、硫化物超標的工業廢氣,造成了官山林場國有森林資源1053畝受損。最終,陳某行為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犯罪,站在法院刑事被告席上。
南昌檢察機關根據媒體報道查處8件瀆職案件
幾乎每一起熱點事件背后都存在不作為等瀆職犯罪,而很多時候,熱點事件被媒體報道出來,檢察機關迅速出擊,查辦相關案件。
據介紹,南昌“高考替考”事件經媒體披露后,檢察機關對涉嫌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受賄等犯罪的23人涉案人員立案偵查。此外,高安市“病死豬肉”事件經媒體曝光后,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檢驗檢疫、市場流通、保險等環節瀆職犯罪18人。
據相關信息披露,幾年以來,南昌市檢察機關反瀆辦案人員通過新聞媒體提供和發現的信息,總共立案查處了瀆職案件8件26人,如2014年的南昌生米大橋失火案,檢察機關最開始在報紙上看到,該起失火案是由于大橋下的公交車失火才導致橋也著火,造成封橋半年多,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多萬元,間接損失更是無法計算,認為很有可能是大橋管理處疏于監管,存在瀆職情況,最后對大橋管理處的所長和副所長立案偵查。
文/記者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