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馬恒姝、吳正豪、王嫻報道: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開封市委書記吉炳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達了對我國古都風貌保護現狀的擔憂,“上世紀50年代后,古都建設缺乏規劃地大拆大建、過度開發,導致古都的自然環境、歷史環境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壞,有的古都風貌幾乎蕩然無存。”因此他希望國家盡快啟動“古都保護法”立法。
開封是我國八大古都之一,吉炳偉在履行職責依法保護古跡、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過程中越來越感受到盡快啟動“古都保護法”立法的必要性。西安、南京、北京、洛陽、開封、杭州、安陽、鄭州這八大古都承載著五千年中華歷史文明,但如今它們都或多或少面臨著各種問題,如古都景觀自然衰敗、古都系統性受損、標志物缺失、城市傳統被逐漸淡忘等。
吉炳偉介紹,雖然我國古都保護有“一法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古村保護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但這些法律法規不能夠適應對整個古都保護的需要,受到保護的多是分散的點和片區而不是古都完整的風貌,加之法律效力等級較低,規范的范圍不能突破城鄉規劃法、文物保護法的界限等原因,帶來的直接后果是處罰力度不夠,對古都的保護顯得蒼白無力。
“應該整合現有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借鑒外國成功經驗,加快‘古都保護法’的立法。”,吉炳偉建議盡快啟動我國古都保護立法,制定古都保護法并明確保護對象、確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會團體、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編制古都歷史風貌規劃、對舊城改造的限制等立法基本構架。
除古都保護立法,開封率先提出并實施的“文化+“理念也是一大亮點,吉炳偉希望文化產業能夠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引擎、新動力,”文化+“正處在積極探索階段,須踐行統籌協調、政策引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這幾個關鍵環節,目前開封已全面實施涉及旅游、城建、工業、健康養生等的“文化+”10個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