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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將購買基層崗位吸納大學生就業

2016-02-05
来源:河南日報

  本報訊(記者郭海方)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之路再拓寬——從今年起,全省每年將由政府出資購買1000個左右崗位,總計購買10000個左右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2月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中獲知上述信息。

  根據《辦法》,由政府購買的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是指鄉鎮、行政村(或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住房保障、殘疾人服務、養老服務、農技推廣等基層崗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根據年度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計劃,在省級主要媒體或政府網站上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凡我省行政區域內已經進行離校未就業實名登記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相關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招聘。

  應聘上崗者將享受到哪些待遇?按照《辦法》規定,擬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由基層崗位所在地的縣級人社部門與其簽訂《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并參加崗前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由用人單位依法與其簽訂《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勞動合同》,提供包括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齡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在內的崗位待遇。其中,崗位基本工資標準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外,專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將增加100元崗位工齡工資。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不再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經考核合格,工作時間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被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時可連續計算工齡。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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