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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盛:嚴以用權 為民謀利

2015-12-24
来源:新湘評論

  一名領導干部,只有堅持嚴以修身、嚴以律己,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在靈魂深處真正樹立為民意識,才能做到嚴以用權、秉公用權,才能真正“抵得住誘惑,耐得住清貧,經得起考驗”。

  在“三嚴三實”思想體系中,“嚴以用權”居于“嚴以修身”之后,“嚴以律己”之前,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常言道,“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一名領導干部,只有堅持嚴以修身、嚴以律己,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在靈魂深處真正樹立為民意識,才能做到嚴以用權、秉公用權,才能真正“抵得住誘惑,耐得住清貧,經得起考驗”。同時,嚴以修身、嚴以律己最終又要體現到嚴以用權上來。如果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用權不嚴,那么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就是一句空談,就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如何認識、做到“嚴以用權”,關鍵把握三點:

  TOP1:從本源來講,一切權力源于人民,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權力本源問題,是帶有根本性的問題。權力從何而來,直接決定了權力對誰負責、為誰而用。無論是中國古代,還是西方中世紀,統治者普遍鼓吹君權神授思想,宣稱權力源于“天命”,統治者是代表“上天”或“上帝”行使權力。這是典型的麻痹群眾、愚昧群眾的做法。馬克思主義的權力觀告訴我們,任何公共權力都是屬于人民大眾的;我們黨的權力、各級領導干部的權力,從本源上講都是人民的權力。從黨的歷史來看,權力源于人民的選擇、人民的支持。我們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是黨在推動中國歷史前進、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經過長期艱苦奮斗、流血犧牲得來的,是人心向背的決定,是人民的選擇、歷史的選擇。正如毛主席曾指出的,“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工人階級給的,是貧下中農給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廣大勞動群眾給的。”作為具有鮮明階級性和廣泛群眾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我們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毫不含糊地寫在了自己的旗幟上、融入到全部的實踐中,把人民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作為工作的最高標準。離開了人民的支持與贊成,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我們手中的權力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從運行機制來看,權力源于人民的賦予、法律的規定。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作為國家的主人,是權力的所有者,各級官員的權力都來自于人民的授予或委托。我理解,“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并不是一個抽象的原則,而是體現在具體的權力運行機制當中。為了實現真正的而不是“一人一票”形式上的人民民主,我們黨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行使國家權力、推動人民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明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這些制度和機制,從根本上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保證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落到實處。從當前實踐來看,有的干部不能正確認識權力從何而來、為誰而用。有的認為,權力是上級給的,想問題、辦事情不怕群眾不滿意,只怕領導不注意,一味唯上是從;有的認為權力是個人奮斗得到的,是自己努力工作贏得的回報,可以憑自己的意志支配、私相授受;還有的迷信“金錢”“鬼神”“命運”的力量,認為權力是花錢買來的,是燒香拜佛求來的,是自己運氣好命中注定的,等等。凡此種種,不僅是對權力的褻瀆,更是對權力所有者、授權者的背叛。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必須時刻牢記,人民才是權力的所有者和授予者,如果不能認清這一點,背離人民的意愿、辜負人民的信任、侵害人民的利益,那么無論這個人地位多高、影響多大,都必將被人民所拋棄。

  TOP2:從本質來講,權力姓“公”不姓“私”,為民不為己。

  公器為公、公權為民,這是由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長期以來,我們黨始終奉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立黨為公”是“執政為民”的前提條件,“執政為民”是“立黨為公”的本質要求。通俗地說,就是權力來源于人民,就要用之于人民。作為一名黨的干部,要深刻認識到,人民賦予我們權力的同時,也賦予了我們責任、信任和期望,要求我們代表人民掌好權、用好權。一是權力意味著責任。權力和責任是一對“孿生兄弟”。有權力就有責任,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責任。現在有的干部,不能正確認識權力和責任之間的關系,片面認為權力就是地位、榮耀、待遇甚至是享受,存在“不干事就不出事”的想法,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謬論,習慣“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的狀態,忽視了權力背后沉甸甸的責任。比如,有的地方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和改革辦,作用發揮不夠,改革方案質量不高,改革事項進展緩慢,就是因為沒有正確認識責任、認真落實責任。古人講,“為官避事平生恥”。作為黨的干部,一定要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在其位,就要謀其政、負其責,遇到困難矛盾敢于挑戰,面對風險失誤敢于擔責,面對歪風邪氣敢抓敢管,真正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問責機制,切實加大問責力度,對那些違法枉法、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二是權力意味著服務。毛主席說過,“我們一切工作干部,不論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鄧小平同志也談到:“領導就是服務”。在我們國家,對黨的干部有個形象的比喻,就是人民公仆。“公仆”二字,深刻揭示了干部和群眾的關系,就是服務者和被服務者的關系。有的干部,有點權力就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高人一等,不是關心群眾、服務群眾,而是凌駕于群眾之上,架子很大、官氣十足,完全顛倒了主仆關系。干部作為人民的公仆,如果說有什么權力,那也是為人民服務的權力。而且職位越高,權力越大,服務的范圍就越大,義務就越多。我們一定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始終把人民擺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貫穿到履職用權的全過程各方面,堅持不懈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竭心盡力實現群眾愿望、滿足群眾需要、維護群眾利益。三是權力意味著奉獻。相對于責任和服務,奉獻是對履職用權更高層次的要求。黨章規定,共產黨員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樂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甘于奉獻是共產黨人的崇高品質”。我們要牢固樹立奉獻精神,養成“計利當計天下利”的博大胸襟,錘煉“默默地垂著綠蔭”的“綠葉精神”,正確處理好公與私、前與后的關系,始終把群眾利益置于個人利益之上,把群眾幸福置于個人幸福之前,平日里要用自己的辛苦指數換取群眾的幸福指數,關鍵時要犧牲個人利益維護群眾利益,做到為黨和人民事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甘于奉獻、樂于奉獻中實現人生的理想和價值。

  TOP3:從本性來講,權力是把“雙刃劍”,用權不能任性。

  權力這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為民謀福祉,成就個人事業,實現人生價值;用得不好則會貽害黨的事業,毀掉個人前程,禍及家人和身邊的人。在黨的歷史上,焦裕祿、孔繁森、牛玉儒等模范人物之所以譽滿天下、為人稱頌,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始終能夠正確認識、對待和使用權力。而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反面典型,曾身居高位、風光一時,如今墮入深淵、身敗名裂,很重要的一條就在于他們任性妄為,視黨紀國法為無物,視權力為個人“私物”甚至是“玩物”。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權力要有敬畏之心”,李克強總理指出“有權不能任性”,王岐山書記在福建調研時談到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即“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大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這些講的都是要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都是對黨員干部的諄諄告誡和教育警示。用權,核心是要秉公。秉公用權,是為官之本、用權之要。坦率地說,“秉公用權”四個字,說起來容易,要真正做到并非易事。就拿人情世故來說,中國自古就有親坊友鄰守望相助的優良傳統。親朋好友遇到困難和麻煩,伸出援手、施以幫助是人之常情。問題的關鍵在于,這種幫助,是私事私辦,還是私事公辦?是出一己之力,還是慷公家之慨?是以普通人身份關心,還是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照顧?如果公私不分,結果必然是私情綁架公權、私利損害公益,必然引發群眾不滿。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要始終把“公”字擺在首位、挺在前面,在思想上劃清楚公與私的界限,在行動上處理好公與私的關系,任何時候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真正做到公正用權、公平處事,讓人民群眾在黨員干部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光輝。用權,根本是要依法。法治實質是規則之治、規矩之治。依法用權,核心就是一切按黨紀國法辦事、按政策制度辦事、按規矩程序辦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干部個人來說,依法用權最安全、最可靠,最不容易遭人閑話、引人非議。我們經常講,作為黨的干部,不僅要能干事、會干事,還要不出事。要做到不出事,就要牢固樹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自覺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維習慣和行為方式。依法用權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自覺踐行民主集中制。作為班長,要有廣闊的胸襟、豁達的肚量,善于團結同志,善于聽取不同意見,善于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作為班子成員,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團結意識,既要堅決維護領導班子權威,又要做到思想上多交流多溝通,工作中多支持多協作,遇到問題互相幫助、協力攻堅。用權,底線是要廉潔。廉潔是干部從政為官的生命線。群眾評價一名干部,首先就是看他廉不廉潔,是不是一個清官。群眾說一名干部“一身正氣,兩袖清風”,這是對干部的最高評價、最大肯定,這也是包拯、海瑞、于成龍等古代官吏能流芳百世的重要原因。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握有一定權力,掌握一定資源,往往會成為有些人想方設法拉關系、套近乎、聯絡感情的對象,各種曲意逢迎、溜須拍馬、糖衣炮彈可能如潮水般涌來。我們一定要保持高度清醒,分清別人對你究竟是真情實感還是逢場作戲,究竟是對著你人格人品的尊重和欣賞來的還是沖著你手中權力來的,做到既有自知之明,又有識人之明。比如,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就涉及多名民營企業老板,都是千方百計找機會、找由頭送金錢禮品或是通過他兒子進行利益輸送。案發后,劉鐵男反省說,“他們之所以出手大方,幫我兒子經商掙錢,絕不是看中了他的素質以及和他的交情,而是看中了在他身后作為父親的我及所處的位置,可以給這些老板帶來更大的利益和回報。”對此,要始終堅持嚴于律己,不貪不占,慎獨慎微,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拿的堅決不拿,不該去的堅決不去。要謹慎交友,培養健康生活情趣,凈化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做到知人而交、擇善而從,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從自己身上打開口子。我這里還要談一個觀點,就是為官不廉不僅僅指貪污受賄、索拿卡要,那種為官不為、為官慢為也是為官不廉的表現,珍惜羽毛、不敢擔當同樣是為官不廉的表現。在作風建設新常態下,有的干部為了不出事,就干脆不干事、少干事、慢干事甚至撒手不管事。也有群眾反映,現在有的干部飯不吃了、酒不喝了、紅包不收了,但也不擔責、不辦事了。還有的甚至現在就產生了換屆心態,或僅僅當個“維持會長”,似乎就等著換屆換人了,或船到碼頭車到站思想作祟,滿足于當個太平官,不敢面對矛盾,更不敢觸碰矛盾,遇事繞著走、等著看,對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不積極、不主動,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等等。如果一名黨的干部,在其位不謀其政,拿著俸祿不辦事,這和“吃空餉”有什么區別呢?和貪污腐敗有什么區別呢?對這個問題,要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真正讓不干事、慢干事的干部受到貶責、受到懲處,讓庸官懶官無處立身、失去市場。用權,關鍵是要陽光。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是最好的防腐劑。每個人都不是圣人、完人,都有自己的缺點和弱點。要克服弱點缺點,戰勝私心雜念,防止小錯釀成大禍,不僅要加強自身修養,更要自覺接受監督,及時發現和改正錯誤。要轉變思想觀念,強化公開意識,習慣于在“聚光燈”“放大鏡”下行使權力、開展工作,習慣于面對各色目光哪怕是挑剔的目光,習慣于聽取不同聲音哪怕是批評的聲音。要明白一個道理,接受監督批評,可能會一時覺得不舒服、不自在,但從長遠來講,是有利于個人健康的,是保護了自己。要大力推進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完善黨內監督、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從制度機制上防止權力任性、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讓陽光照進權力運行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角落。

  (《新湘評論》2015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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