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個項目最高可獲600萬元支持
海南日報海口11月30日訊(記者羅霞)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近日制訂《海南省城市共同配送試點項目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將加強城市共同配送試點項目管理,安排試點資金重點支持公共服務平臺、三級(或二級)配送網絡體系等建設,每個項目最高可獲600萬元資金支持。
《管理辦法》明確,每個項目財政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支持標準不超過600萬元。項目采取財政補貼、貸款貼息和以獎代補三種形式,單個項目原則上只采取一種支持方式。
試點資金重點用于公共服務平臺、三級(或二級)配送網絡體系、物流標準化、新技術應用、信息化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