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通訊員楊梓報道:7月20日,安徽省肥東出台《肥東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更名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在政策上有了多方面的調整,進一步完善了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肥東縣於2009年12月被列入全國新農保首批試點縣,2011年7月又被批准為全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並與兩項制度合並實施。近年來,肥東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這一惠及百萬農民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截至今年6月底,該縣參保人數為47.98萬人,完成合肥年市下達民生工程目標任務的71.9%。
此次出台的《辦法》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任務目標、參保范圍、基金籌集、個人賬戶、待遇及調整、領取條件、喪葬補助金、轉移接續、制度銜接、基金管理和運營、經辦服務等都作了明確規定。《辦法》明確,增設個人繳費檔次,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十三個檔次的基礎上,增設3000元檔次,取消1200元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提高基礎養老金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10元;完善喪葬補助制度,參保人死亡,按照基礎養老金8個月標准,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880元。《辦法》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