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實習記者戴竺芯報道:12日,記者從廣西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廣西海(水)上搜救工作建設走在全國前列,成為全國首家建立搜救補償機制并成功實施的省份。2014年廣西各級海(水)上搜救機構共成功救助遇險人員1334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7.73%。
據廣西海事局副局長申春生介紹, 2014年是《海(水)上搜救獎勵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依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經廣西海上搜救中心組織專家評審并向社會公示,報請廣西自治區副主席、廣西海上搜救中心指揮長陳剛審批,確定李輝等24位同志獲得2013年度搜救個人獎勵;“海警45024艇”等27個集體獲得2013年度搜救集體獎勵;“甬港消拖6”等41個搜救力量獲得2013年度搜救補償。
海(水)上搜救工作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是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從2008至2015年2月,廣西海上搜救中心協調全區參與海(水)上搜救的船舶共3097艘次,其中社會救助力量總共占92.7%,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足的情況下,社會救助力量已經成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此情況下,廣西海事局(廣西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經充分調研,牽頭起草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水)上搜救獎勵和補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于2012年12月21日,在廣西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獲得原則通過,并于2013年4月1日以(桂政辦發〔2010〕23號)文印發實施。《暫行辦法》共計七章二十八條,就搜救獎勵和補償的對象、考慮因素、標準、申請及審核和發放等作了明確規定,并突破性地將海(水)上搜救獎勵和補償同時列入規定,在國內尚屬首次。《暫行辦法》的出臺,有利于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海上人命救助,形成良性互動,實現海上搜救工作的可持續發展,為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