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 記者 黃慶松 通訊員 楊君軼 報道:2月13日,記者從貴州省檢驗檢疫局獲悉,11日,經省檢驗檢疫局檢驗合格,由貴州某企業生產的一批重500噸、貨值167.5萬人民幣的液氨順利輸往越南,這是貴州產液氨實現首次出口。
據省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液氨屬于危險化學品,有劇毒性且易燃易爆。具有腐蝕皮膚和危害環境等多種物理性危險危害。2013年吉林寶源禽業液氨泄漏爆炸引發火災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這起因液氨泄露導致的慘烈事故引起社會公眾對危險化學品的廣泛關注。近年來,由危險化學品釀成的重大安全事故不絕于報端,眾多案例觸目驚心,但很多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人似乎并未吸取教訓,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進出口環節,經常有不合格危險化學品,試圖闖進國門,它們就像游走在市區的“老虎”,讓人頻頻驚出一身冷汗。
為保證此次液氨出口安全,提高通關效率,省檢驗檢疫局做了充分準備,嚴格按照《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和相關標準要求,派員到生產企業做了前期的調研準備,就企業的出口前置條件做了充分的幫扶指導。檢驗人員下車間、進倉庫、赴實驗室,深入調研掌握產品生產工藝與檢測標準方法,加強對液氨產品危險特性分析,做到標準確定、工藝摸透、危害明確、防護到位。
其次,考慮到液氨一旦泄漏將造成巨大人身傷害,要求企業實施“三改造、三預警”,即改造作業區域做到良好通風、改造管道做到負壓生產防止泄漏、改造物料流轉區域降低物料搬運;將產中、產后和動態三種預警方式結合,在生產作業灌裝區域配置固定毒氣報警儀,在倉儲作業區域設置報警儀,在其他區域采用便攜式毒氣報警儀;此外,嚴把液氨壓力容器、取樣容器、運輸槽車罐等包裝容器貨證核查關,繼續加強與省危險化學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鍋爐壓力檢驗所的溝通協調,杜絕無證、過期容器儲運危險化學品,構建一張嚴密完整的“安全網”,確保產品生產、流轉、儲運各個環節產品“零泄漏”,確保貴州產液氨順利實現首次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