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小額擔保貸款審批環節中瀆職受賄,包頭市就業服務局專案辦副主任馬某某、高新區人事勞動局工作人員邱某某及涉嫌詐騙貸款的楊某等10人一審獲刑。
據瞭解,馬某某在擔任包頭市就業服務局專案辦副科長期間,負責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審核工作。他利用負責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審核的工作便利,收受楊某某等人賄賂22萬元。之後,在貸款審核過程中為楊某某等人“亮綠燈”,導致旗縣區就業局工作人員,未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人員認真履行審查職責,使不符合貸款資格申請人違規取得貸款後,到期不能按時償還,給國家造成近416.9萬元損失。
案發後,馬某某等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之後,青山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馬某某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怠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邱某某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執行。(首席記者 時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