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宋海峰 通訊員張興、吳清華)1月4日,記者從省鄱陽湖漁政局獲悉,江西省抓執法、抓保護、抓管理、加強預防,將糾紛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去年,全省漁政管理取得了舉報、糾紛、案件3個明顯下降,沒有發生漁業重大群體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的佳績,有效維護了漁業生產秩序,保護了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確保了漁業生產安全。
鄱陽湖漁政體制改革后,省漁政管理部門落實漁政管理責任主體,強化重點水域、重點時期、重點對象的執法檢查,抓好系統統一執法、部門聯合執法、縣際協同執法、縣級屬地執法四項漁政執法,組織全省開展禁漁、底拖網、吸螺船、密眼定置網、電毒炸魚、保護區、水生野生動物利用、交叉水域和漁船安全等9項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底拖網、吸螺船、密眼定置網、電毒炸魚、非法塹湖、偷捕、無證捕撈以及非法捕捉、馴養、運輸、經營水野等重大違法行為。同時,省漁政管理部門堅持將保護江豚作為珍稀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重中之重,加強江豚棲息環境和餌料資源保護,強化電捕、密眼網、采砂等行為的查處,保障江豚餌料資源和生態環境。
各地緊緊圍繞資源保護,科學實施漁業增殖放流。去年,全省投入放流資金2300余萬元(含三峽放流資金),投放魚苗近4億尾,其中棘胸蛙,胭脂魚、大鯢等珍稀物種22萬余尾。同時,省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新增了3個省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2個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2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各地加強餐館、酒店、動物園等經營場所水生野生動物特許利用的監管,切實加強漁船檢驗和登記管理,對全省漁船全面進行檢驗和登記,做到程序到位,行為規范,資料齊全,檔案完整,確保船證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