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試行)》出台
8類散裝食品不得銷售
買回家的散裝食品弄不清產地,找不到保質期?今後,這樣的散裝食品將不允許銷售。近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台《廣西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試行)》,明確規定未標注保質期等8類散裝食品不得銷售。《規范》適用於在商場、超市、專門零售商店、售貨攤點、食雜店、有形市場等場所內經營散裝食品的各類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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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散裝食品較規范
《規范》要求,散裝食品經營者必須在貨架顯著位置懸掛、張貼《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牌上要真實標明食品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聯系方式等內容;由經營者重新分裝的食品,則應該加貼標簽,標簽內容包括原生產者的產品信息和經營者信息;由於分裝可能導致保質期縮短的,應標示能夠確保質量安全的保質期。
12月11日,記者在南寧市民族大道的一家超市看到,敞開式銷售的散裝食品貨架上,都懸掛著一個“散裝食品標簽”,上面注明了產品的相關信息,包括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商名稱、地址等信息。
在另一家大型超市,很多散裝食品被超市分裝成小包裝出售。這些小包裝袋裏也都有一張“散裝食品標簽”,標注了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商、經銷商、監督電話等內容。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有一些散裝食品的保質期等產品信息難以界定。比如有的超市會把五穀雜糧混合分裝,做成五穀雜糧粥的原料以方便消費者購買。這種食品的保質期該怎么標注呢?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流通處負責人介紹,這類散裝食品也必須標注相關信息,保質期以最臨近保質期的品種為准,因為多個品種混裝在一起,其中一種到期後,可能腐爛、變質,影響其他品種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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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的散裝食品難覓產品信息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菜市、農貿市場散裝食品的產地、保質期等信息,基本靠猜。
在南寧市緯武路市場的一家鋪面,眾多散裝食品裝在一個個大塑料袋裏,沒有任何關於產地、保質期等產品信息。一大袋紅棗上,老板自己寫了張紙條,稱是“新疆大棗”,卻拿不出正規的產品標簽。至於保質期,老板的答複是“一個月之內吃完肯定沒問題”。
據介紹,今後,這些農貿市場裏的經營戶也必須按照規定銷售散裝食品。《規范》要求,經銷單位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防止交叉汙染,並具備相應的銷售工具,有防塵、防蠅、防腐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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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注不實信息將受罰
對於散裝食品的新規,南寧市民陸女士認為,有規范是好事,但是如何監管還是個問題。比如農貿市場出售的散裝食品,今後要求標示產地、保質期等信息,如何確保這些信息的真實性,消費者無從判斷。
監管部門表示,按照新規,散裝食品經營戶必須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等相關制度。采購散裝食品,須向供應商索取、查看有關證明文件(複印件),建立證照管理留檔備查制度。在今後的監管中,將通過查看進貨台賬等方式,進行相關信息的比對,打擊篡改、偽造等行為。
此外,監管部門對散裝食品經營戶將實行信用監管,將違法違章行為記入信用檔案,根據經營戶的規模、資質、經營狀況及信用記錄情況,向社會公布經營者的信用信息。
據了解,《規范》所指的散裝食品是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含現場制作並直接銷售給終端消費者的食品),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後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據介紹,這類食品屬於農產品的范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從明年起,通過建立農產品市場准入制度等方式加強監管。(記者 張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