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楊銳、記者歐陽遠媛報道:南昌市在今年8月1日起,對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擴大交通限行范圍。經過充分準備,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已根據新擴大的交通限行范圍,增設了86套標志標牌, 11月1日起將全面啟動電子警察對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闖禁行的抓拍工作。
擴大后的交通限制區域
無環保標志或持有黃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的交通限行范圍包括,廬山南大道(不含)、贛江中大道、贛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楓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圍的區域;八一大橋、南昌大橋;青山湖大道(不含)、解放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撫河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橋橋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圍的區域。
限制通行的車輛
限制通行的車輛類型包括,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持有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殊用途車輛暫不列入限行范圍。
限制通行時間為每日7:00-22:00。
11月11日起正式依法進行處罰
對此次新擴大的限行區域,南昌交警將設定10天的宣傳告知期,11月1日起啟動電子警察進行抓拍,抓拍數據信息將通過交通違法實時告知平臺,以短信的方式對違反環保限行規定闖禁行的車輛進行提醒,不予以處罰。11月11日開始,將正式依法進行處罰,同時也會通過短信對車主進行告知。對違反環保限行規定的違法行為,交警將依法處200元罰款,計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