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新办法,农转居参保人员将“只出不进”。今后,这类人群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
《办法》明确,在新办法实施时已参加本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继续按本办法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办法实施时未参加本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将不再参加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加城保或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参加城保或城乡居保。
对于参加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因符合城保条件、参加城保的参保人,达到城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保,按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城保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城保关系转入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办法》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本办法和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办法》还提出,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市财政部门,根据物价指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增幅情况,测算确定具体的增长幅度,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伴随着广州的城镇化趋势,以往的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在土地被征收后,其身份也由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给他们的养老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为此,2006年,广州出台了专门针对该群体的特殊养老政策——《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划将全市城中村的转制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化养老体系中,全国也只有广州有“农转居”这一险种。
此前据市人社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农转居总参保人22.9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员12.9万人。修订版《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这22.9万人将“只出不进”,但即使如此,农转居养老基金余额也不够用。该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基金结余30多亿元,只能支撑六七年,用完后只能由财政兜底。(张西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