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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授予吴亚琴“社区工作者楷模”荣誉称号

2014-07-28
来源:吉林日报

  吴亚琴,女,196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吴亚琴同志牢记党的宗旨,以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影响带动社区党员和群众,模范履行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职责,指导组建了以楼栋为单位的基层党支部,健全了党员学习日制度、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她19年如一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千方百计为社区群众谋幸福,联系帮助安置居民就业539人,扶持100多人成功自主创业;建立“十分钟助老服务圈”,解决社区老人居家养老难问题;成立“蒲公英少年之家”课后公益课堂,解决居民后顾之忧;带领党员群众改善社区环境,解决了老旧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她勇于担当和创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社区健全完善“四步议事工作法”,通过民主议事协商,积极开展社区民主自治,形成了“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办、居民广泛参与”的民主协商治理机制;探索出“民事调解十二法”和“五代六心工作法”,打造了“零犯罪、零家暴、零吸毒、零辍学、零失业家庭、零矛盾升级、零非正常上访”社区;实现了“服务惠民只进一道门、群众办事只到一窗口、百姓诉求只找社区首办人”,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吴亚琴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为“中国小巷总理”之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吴亚琴同志的先进事迹,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高尚的价值追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模范和社区工作者的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吴亚琴同志“社区工作者楷模”荣誉称号,并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吴亚琴同志学习活动。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吴亚琴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模范带头的品格,学习她联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情怀,学习她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精神,学习她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的作风。要把开展向吴亚琴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重大部署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廉洁奉献,让先进典型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争创更加优良的业绩,为实现富民强省、全面振兴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李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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