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河南 > 地方产业

河南首次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遭遇“粥多僧少”

2014-07-25
来源:

  日前河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发布该省2014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4个,社会工作服务岗位8类。这是河南省首次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然而,河南省民政厅在前期的摸排中发现:目前河南省社工机构太少,按照“1个项目需有3个社工机构来竞标”的规定,即使所有社工机构都报名,也无法满足招投标条件。

  一方面,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遇难题;另一方面却是众多草根社工组织“嗷嗷待哺”,缺乏经费,难以为继。是什么阻碍了中部省份社工机构的发展?

  一直以来,公共服务事业主要由政府直接承担,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还导致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近年来,“北上广”等地开始尝试推进公共服务合同制管理模式。2013年10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的对象为:出监监区罪犯、视障青少年、服刑人员及其子女、散居孤儿及事实孤儿等。

  根据《实施办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时,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想却遇到“粥多僧少”的尴尬。

  据河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沈若为统计,目前,除了南阳、洛阳、开封、郑州各有1家正在注册外,河南全省已完成注册的社工机构,仅有29家。

  “想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首先必须在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仅这一点,绝大多数公益组织就不符合条件。”河南恩来公益负责人方红慨叹。

  方红说,很多社会公益组织不具备法人地位,是整个河南乃至中部民间公益组织的一个共同困境。长期以来,国家政策、国内外基金会和NGO机构大多把资源投放在西部地区和一线城市。“北上广的飞机飞往云贵川,却不愿在中部省份停留。”方红将这种尴尬处境,形容为“中空”状态。

  据其介绍,河南、山西、安徽等中部数省的民间公益组织,发展状况基本相似:数量少、“黑户”多、发展慢、意识淡、力量弱。加上全职义工缺乏、“多活动少项目”等,这些社会组织发展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是什么阻碍了中部省份社工机构的发展?

  据记者了解,过去,社会组织要注册登记必须要找到一个“婆家”。去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不过,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层面正式认可了一些地方给社会组织“松绑”的尝试,但由于登记的某些条件较为严格,部分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心态较为保守,一些地方的社会组织仍遇到“玻璃天花板”。

  一位长期从事公益事业的负责人介绍说,据他了解,河南省现有的近200家社会组织中,能够正式注册的数量不足10%,剩余的绝大多数属于“黑户”。

  据其介绍,注册政策放开后,湖北等地的社会组织注册数量增长很快,但拥有较多社会组织的河南省,在注册数量上,目前却在中部省份中排名倒数第二。

  “原因一是无利可图,二是可能带来风险。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主管部门往往将上门申请的社会组织拒之门外。”该负责人称。

  专业社工难找,是社工机构面临的又一现实难题。

  张楠是郑州和勤公益社的负责人,该机构主要以农民工子女等人群为服务对象。尽管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扶持,但其目前只有正式员工5人,仅3人持有社工证,活动开展大多要靠义工或志愿者。

  “想招个合格的专业社工不易,能长期留住更不易。”张楠说,每次到高校办讲座,他都会利用机会“游说”一番,希望能借机发现“好苗子”。

  “专业社工在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和家庭、社区等工作中,能起到‘助推剂’和‘润滑剂’的作用,但目前河南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不是专业社工。”

  尽管社会对于社工专业人才需求迫切,但张楠表示,中部省份的很多社工专业学生毕业后,没有选择到该领域就业。即使对口就业,也更愿意选择到“北上广深”发展。

  “岗位少、待遇低不说,还容易遭到周围人的误解。”2012年毕业于河南一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曾新凯告诉记者,当年班里学习社工的50人,只有不足10人仍在从事这一工作。

  此外,有数据显示,从2008年全国首次社工考试开考至今,河南省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拿到证书的人有3014人,但这些人也并非都在社工机构。

  “中空”省份的政府购买服务,该如何推进?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张明锁认为,未来10年,社会工作范围将逐步扩展。按照规划,2015年全国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要达到200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一种‘双赢’”。

  为此,他建议中部省份的政府多出台鼓励政策,在专业社工岗位的设立、社区专业社工的进驻以及组织吸纳专业社工等方面多开“绿灯”。“为社工提供更多稳定、对口的就业方向,也在待遇方面,争取解决这些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6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