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再次命名了三原县等11个县城(城镇)为省级园林县城(城镇)。截至目前,陕西省园林县城覆盖面已达到66%,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已全部建成园林城市。
近年来,创建园林城市已成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的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的重要抓手。宝鸡、渭南、商洛、安康、铜川等5个设区市实现园林县城全覆盖,根据全省创建园林城市规划,到2015年,90%以上的县城建成园林县城。
去年我省共有35个城市(县城、城镇)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5个城市按程序申报考核验收。通过综合考核,三原县、永寿县、礼泉县、蒲城县、白水县、吴起县、富县、米脂县、绥德县、洋县、南郑县等11个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各奖励10万元;陇县天成镇、岚皋县佐龙镇、旬阳县麻坪镇等3个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