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兩會采訪組北京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南嶺村村長張育彪(左圖)在全國「兩會」上,建議取消60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每年提交身體檢查證明審驗駕駛證的規定。據駕駛證新規規定,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張育彪認為這對60周歲以上機動車駕駛人明顯不公平:
一、按照駕駛證新規中的第50條規定,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的車輛準駕車型為小汽車,而非駕駛營運車輛及大型營運車輛(大客、貨車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危害性風險已經降到最低點。
二、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大都是資歷、駕齡長、經驗豐富的駕駛員,而且對交通法規爛熟於心,駕駛車輛違章概率低,發生事故的概率相對年輕人是比較低的。
三、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大多已退休,可能到子女所在的城市旅游或生活,容易出現難以按時到領證地提交相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導致駕駛證被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