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簡並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等10個財產和行為稅稅種合併申報,實現「簡並申報表,一表報多稅」,即納稅人在申報多個稅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進一步便利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劉宜介紹,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整體改造了10個稅種的申報流程,進一步優化了辦稅流程,納稅人一次登錄、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頭找表」,大幅提高了辦稅效率。合併申報後,表單數量和需填寫的數據項大幅減少,新申報表可實現已有數據自動預填,將有效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同時,合併申報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額自動計算、數據關聯比對、申報異常提示等,將有效避免漏報、錯報,確保申報質量,並有利於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針對納稅人普遍關注的怎樣進行合併申報的問題,稅務總局已向社會發布了《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和《稅源明細表》。各稅種統一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申報前,需要填報《稅源明細表》維護納稅申報的基本信息,征管系統將根據已有的各稅種《稅源明細表》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審核確認後即可完成申報,有效減輕了納稅負擔。
合併申報不強制要求一次性申報當期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一次性或分別申報各稅種,合併申報支持單稅種更正。不同納稅期限的稅種也可以合併申報。6月1日後,10個稅種原有的申報表將停止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稅有關申報表單仍可繼續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韓國榮表示,實施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申報是稅務部門開展党史學習教育與「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緊密結合的具體實踐,也是稅務部門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稅費服務的具體措施。通過整合各稅種申報表,將實現多稅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進一步提高辦稅效率。在此基礎上,稅務部門將繼續適時推出新的便民辦稅繳費措施,把學党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貫穿始終,不斷優化升級稅費服務,更好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香港商報駐京記者 林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