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發布《關於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調高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至每人每月300元,增長幅度為100%,新標準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广东上调后与沪、苏、浙标准持平
廣東調整後按月發放的標準與上海、江蘇、浙江的標準持平,全年發放的高溫津貼總金額為1500元,略高於上海、江蘇、浙江(全年發放1200元)。
各地高溫津貼發放時間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但很多省份都以6月作為高溫津貼開始發放的時間節點。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東、廣東、廣西、湖北等。
海南发放时间长达6个月
從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長來看,在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的省份中,多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海南的發放時間最長,為4月至10月,時間跨度長達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