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於14日落案起訴1名保險公司前經理,控告他涉嫌就銷售保險產品清洗犯罪得益逾64萬元。
廉署指涉案保險公司前經理是26歲的何子俊,他被控5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廉署透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廉署引述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0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5筆由3.8萬至26.7萬元不等,共逾64萬元現金,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先後5次處理有關款項。
廉署表示該5筆現金據報是保險公司就8份保單向被告之下線代理所發放的佣金,而有關下線代理並無參與相關銷售過程。
廉署指被告已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