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8日)回應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就財政預算案質詢時表示,截至今年2月28日,各級法院已處理或正處理1752宗與修例風波相關的案件,當中當中超過1100宗或接近65%的案件已結案。
對於法庭仍未完成處理案件的原因,司法機構指,這些案件所需的運作安排一般較為繁複,涉及眾多被告人、法律代表、傳媒人士和旁聽公眾,並牽涉大量錄影紀錄形式的證據。這些情況對司法資源及支援人手、法院大樓空間的使用、傳媒和保安的安排各方面,均無可避免地給司法機構帶來挑戰。司法機構說,為確保相關案件及其他類似案件獲迅速處理,已增加司法人手、訂立更嚴格的程序時間表、改建區域法院法庭、提升法院大樓廣播設施,及按需要延長開庭時間等。
另外,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提出開設「專案法官」或「專案組」,加快處理修例案件,司法機構回應指,相關案件涵蓋多種罪行,量刑機制各有不同,事實情節亦各有差異,因此,將這些案件劃為單一類別,甚至幾個類別,交由「專屬法院」審理的做法極為困難,甚至是不可能。持份者普遍認為設立「專屬法院」既不實際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