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8日)日上午10時許,一輛私家車因行車證過期在沙田遭警方截查,但未按指示停車,警員追至威爾斯親王醫院對開,拔槍喝令司機落車不果後,向目標車輛開槍打中司機右肩,其後司機被捕。警方回應表示,涉案私家車司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很大危險,認為警員當時開槍是合情合法合理。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吳德南指,事發在早上近10時,警方在吐露港公路馬料水段往沙田方向,透過自動車牌識別系統發現一輛私家車的行車證已過期,警員以揚聲器要求私家車停低,但私家車加速離開,警方展開追截。
吳德南續指,私家車在路上左穿右插,至少衝4次紅燈,在大涌橋路乙明邨對開,私家車因為紅燈停下,警員上前想拉開車門,但私家車撞向中線一輛私家車並離開。當警方追至沙田路時,私家車司機見前面塞車,於是反方向逆線行車,駛至威爾斯醫院對開。當時私家車撞向兩邊車輛,「攝車隙」向前行,見到前面有一輛巴士,警員上前截停並擎槍戒備,私家車倒後,再撞及一輛警車和巴士車尾。警員為防止私家車司機再瘋狂駕駛,向司機開了一槍,擊中司機的右邊肩膊。
他說,當時私家車上除男司機,後座有一名女乘客及一名2歲女童,警方在車上亦檢獲老虎鉗等。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狂亂駕駛、行車證過期、未有有效駕駛執照及無第三者保險。他與車上女乘客亦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
被問到現場是否繁忙路段、警員開槍是否安全做法。吳德南表示,現場路段繁忙,有很多車,但警員受過訓練,亦有指引,會視乎對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危險。警方暫時觀看現場片段,認為警員在現場環境開槍是合情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