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議政】完善選制符合香港現實

2021-04-08 02:25
來源:香港商報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大「3·11決定」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從而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基本原則,亦全面保障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助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長治久安。

 近年不少「非愛國者」甚至叛國者利用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鑽空子」,無視本港社會安寧和市民福祉進行攬炒黑暴,令香港倒退。而市民愈發感受到攬炒縱暴派議員的恐怖,區議會在攬炒縱暴派騎劫下迷失了服務民生的初心,逐漸淪為劣質政治的武器。立法會亦不能幸免,在攬炒縱暴派故意製造流會和政治綁架等手段下,多次陷入癱瘓。中央和香港已經忍無可忍,退無可退。為亡羊補牢,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目的就是要堵塞漏洞,令香港能健康安全地再出發。

 通過今次修改基本法附件後,屆時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由40名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30名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和20名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共同組成。筆者認為,此舉可令立法會真正發揮其重要角色,達至優質民主,亦有利於同特區政府互相配合、監督和促進。就選舉委員會方面來說,由四大界別擴大至五大界別,委員從1200人增加至1500人,令選委會更具有廣泛代表性,恰恰體現的是民主優化。

 根據憲法,國家有憲制權力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按具體情況為香港設立制度,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更合民心。另外,今次修訂是依照香港社會的實際情況進行,早前中央各部門亦在港舉行上百場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意見,體現中央真心實意關懷香港,為攬炒陰霾下的香港感到痛心,盼望香港盡快回歸正軌。希望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加快香港本地立法的工作,落實中央決定,早日全面實施新的選舉制度,安全健康地再出發。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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