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1月的理大衝突事件中,警方已拘捕逾百人。今日(26日)再有3男7女涉在理大外參與非法集結,于九龍城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所有被告的保釋申請,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須遵守宵禁令、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7日再訊,屆時會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分別為鄧耀雄(24歲,社工)、鄭肇其(52歲,廚師)、施雄國(36歲,地政總署測量員)、鄭瑞琪(30歲,文員)、陳正雯(20歲,學生)、蔡蒨盈(28歲,無業)、程曉君(27歲,文員)、鍾靜純(28歲,項目幹事)、江麗華(27歲,活動幹事)及劉頌祈(28歲,無業)。
10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與其他不明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據指,警方當日在科學園附近一帶拘捕135人,當中包括本案10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