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唐英傑駕駛插上「港獨」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飆車「播獨」及撞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目前還柙候訊。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案件將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案件將於下周二(30日)提訊,屬公開聆訊,並將於6月23日開審,審期暫訂15日。
消息指,唐英傑將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涉攬炒派非法「35+初選」案被控的大律師劉偉聰及陳碧琪代表抗辯。
22歲被告唐英傑現面對兩罪,首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他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至於次罪恐怖活動罪,指唐英傑同日同地,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據了解,他是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港獨」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