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中央從憲制層面全面構建香港新的選舉制度,不但從制度上消除了選舉的漏洞和風險,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而且完善後的選舉制度,具有更大的先進性、更廣泛的代表性,體現均衡參與,在充分保障市民的民主權利的同時,亦涵蓋了香港社會各界別、各階層代表,有利於政策制訂過程吸納各界專業意見,提升香港的民主質量,更有利於提升香港的管治效能,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根本福祉,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舉措。
完善選制更多是賦權
人大決定全面重構了香港的選舉制度,並通過改組及賦權選舉委員會,使其成為香港選舉制度的重心。對於人大決定,社會普遍認同有助落實「愛國者治港」,讓香港止息政爭,撥亂反正。但也有聲音質疑人大決定是走回頭路,削弱了選舉制度的民主成分云云。
中央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規劃,主要以選委會作為主要抓手,既是「重構」,更多是賦權,讓選委會肩負多項權責,包括選舉行政長官、產生立法會議員、提名立法會議員等,成為名副其實的「超級選委會」。這樣的選舉制度無疑與西方國家的選舉有別,因而被一些人上綱上線的抹黑。然而,回歸後的首兩屆立法會選舉,本來就是由選委會產生部分議員,直至2004年後,才退出立法會選舉的角色。現在要恢復選委會功能,原因是目前的選舉制度已經走上彎路,走上西方民粹式對抗的歪路。
中央這是力挽狂瀾,並非什麼民主倒退,也不是要取消「雙普選」目標,而是要令香港選舉在有序、穩定、符合香港現實和利益的情況下推進。人大決定所構建的選舉制度,不但並非如一些人所說是什麼民主的倒退,相反更具有很強的先進性,包括令到選舉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選委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會由70席增至90席,增幅均超過二成,議席的增加將大幅擴大香港市民參政的渠道,這是前進還是倒退?
有利於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重構後的選舉委員會,將是香港最具代表性、最能夠體現均衡參與的平台,不同界別、不同階層、不同背景,以至不同宗教的代表都集結在選舉委員會之內,1500名選舉委員會成員,代表了香港最多元、最廣泛的民意和聲音,最能夠體現參政議政的均衡參政,不但有助提升參政議政質素,還令選舉更能夠體現不同界別的利益,更有利於政局穩定以及施政的落實。
完善選舉制度,也將有利香港的行政主導,有利於提升政府的施政效能。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一大重要原則,就是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和治理體制機制順暢、有效運行。讓選委會負責選出特首及產生一定比例立法會議員,以選委會為中心將幾場選舉全面整合,不但有利於行政與立法的合作,更避免了香港選舉過多所引發的政治化後果,重塑特首行政主導架構,從而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社會問題。
選舉制度必須與時俱進,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完善。不同國家及地區都會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制訂最適合自己的制度,並且不時作出檢討修正,香港選舉制度近年暴露出嚴重的漏洞和風險,導致香港政治風波不斷,社會對立撕裂,發展舉步維艱,這就是香港的實際情況。選舉出現問題,就要通過改革解決。人大決定將令香港選舉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要求,為選舉升級加固,為香港長治久安保駕護航。
人大決定抓着了香港選舉改革的重心,通過重構及賦權選舉委員會這個主要抓手,令選舉更加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為選舉加設全面及有效的「安全閥」,維護香港的整體利益以及行政主導,讓選舉回歸到「一國兩制」的初心,回歸到保障香港繁榮穩定的初衷。這樣的制度當然是一個更先進、更均衡、更符合港情的選舉制度。(何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