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改革工作要點出爐

2021-02-21 10:36
來源:深圳特區報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20日召開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1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工作要點》提出,今年深圳的主要改革任務分為「全面深化改革任務」和「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兩部分。全面深化改革任務涉及8個方面改革任務,綜合改革試點任務按照《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的改革部署,圍繞6大領域27項改革舉措和40項首批授權事項,今年將蹄疾步穩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具體改革任務落地做實。

 全面推進八個方面改革任務

 貫徹中央關於「十四五」時期改革決策部署,着眼於解決高質量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着眼於建設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着眼於深圳率先基本完成社會主義現代化,今年深圳將全面推進經濟、民主法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黨建等領域改革任務,推動深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開好局、起好步。

 一是實施戰略戰役性改革。包括推動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構建重大戰略平台改革推進新機制、打造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推動實施經濟特區立法變通等項目。

 二是推動重大戰略平台改革。包括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體制機制改革、開展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機制改革、創新西麗湖國際科教城科技體制機制等項目。

 三是深化經濟領域改革。開展「科創中國」改革試點、打造農業科技創新先行示範區、開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體制機制改革、構建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新模式、實施產業園區直供電改革試點、深化黨政機關內部辦事服務「一次了」改革、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深化智慧城市建設改革、探索深港口岸經濟帶體制機制創新、開展沙頭角深港國際旅遊消費合作區改革、探索九龍山數字城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體制機制等項目。

 四是深化民主法治領域改革。包括開展立法協商機制創新、創建法治中國示範城市、深化環境資源案件專業化審判機制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等項目。

 五是深化文化領域改革。包括開展報業集團、廣電集團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媒體深度融合改革、構建公共文化服務新機制等項目。

 六是深化社會領域改革。包括創建國家級信息化教學實驗區、開展互聯網電子處方試點、深化住房供應和保障制度改革、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等項目。

 七是深化生態領域改革。包括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碳匯核算地方標準、打造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新模式、創新智慧水務建設體制機制等項目。

 八是深化黨建領域改革。包括深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改革、開展「知事識人、序事辨材」選人用人改革、構建模範機關創建新機制等項目。

 單列綜合改革試點任務 推進具體改革任務落地做實

 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是黨中央首次為一座城市量身定做的新時代改革總綱領。為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推動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和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各項任務落地做實,《工作要點》單列了綜合改革試點任務,並逐一明確制度成果和改革預期成效,以台賬式管理、項目式實施、節點式推進。今年將圍繞6大領域27項改革舉措和40項首批授權事項,蹄疾步穩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具體改革任務落地做實。共分為兩大類:

 一是首批清單的改革任務要按照一個事項對應的一個改革方案、一套操作規範、一個改革應用場景、一套評估體系的「4個一」要求抓緊推進,力爭年底全部落地、取得重要進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重大制度創新成果;二是《實施方案》的改革任務要盡快啟動、深化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工作計劃或方案。

 首次增列「重大戰略平台改革」

 據悉,2021年改革工作要點的特點除了突出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國家戰略,還突出了國家級改革平台。《工作要點》在去年增列「戰略戰役性改革」類別的基礎上,今年首次增列「重大戰略平台改革」類別,提出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框架下統籌推進4大重大戰略平台,促進各戰略平台與全市改革協同對接、同向合成,加強改革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進一步增強改革的綜合效能和輻射帶動作用。

 此外,今年改革工作要點還突出改革項目落地落細落實。採取「要點+清單」的模式,《工作要點》後附兩個一覽表,以清單式逐一明確責任分工、制度成果、改革預期成效等內容,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體指標,確保各項改革抓細抓實,努力形成「看得見、摸得著、可感受」的改革實效。同時,在《工作要點》中提出要加強改革督查督辦,實行「全面督查+專項調研、實地督辦+數字平台」的動態閉環督查。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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