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欺詐案,去年底獲高院批准保釋,最終遭終院撤銷保釋。黎智英今日(18日)上午再到高院,向另一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申請保釋。由於終審法院僅推翻香港國安法的保釋決定,而法官李運騰去年同時批出香港國安法案件和串謀詐騙兩案的保釋,換言之,黎智英只在香港國安法案件上不獲保釋。
彭官認為,法庭毋須、亦沒有司法權力去處理欺詐案的保釋。終審法院早前推翻的僅是牽涉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保釋決定,黎智英在串謀欺詐一案上去年獲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而該決定仍有效力,他毋須再度申請。大狀黃繼明亦沒有修改黎智英保釋條件的指示,故終決定撤銷申請。
彭官為確保日後審訊能公平公正,決定不放寬傳媒報道保釋內容的限制,故傳媒只能報道保釋結果。
律政司繼續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而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及黃佩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