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1日)表示,宣誓有否追溯力,視乎是否涉及違法或違規行為。
聶德權指,宣誓是否有追溯力,追究公務員簽署聲明前的行為,要視乎有無涉及違法或違規的行為,強調現時已有機制跟進。至於會否主動作出檢視或收到投訴後跟進,聶德權說,如果收到投訴,要視乎涉及的課題及資料,會按一貫機制處理,當局不會因為簽署聲明或宣誓而有新做法,但如果有關行為經傳媒廣泛報道,引起質疑,相信當局都會作出跟進。
聶德權續指,公務員有責任就工作提出不同意見,從而制訂最合適的政策措施,而公務員亦擁有言論及表達自由,因此公務員對事情有不同意見,再正常不過。至於甚麼言論才「過界」,聶德權認為,言論及表達自由並非沒有界線,根據相關誓言,如果公務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並確認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公務員屬於政治體制中的一部分,他相信如用有關心態看事情,其實不存在「過界」或出現各種問題,強調大家應用平常心,清楚知道香港作為特區行政區,作為公務員如何發揮作用、改善民生。
被問到宣誓或簽署聲明會否好像「架在公務員頭上的一把刀」,聶德權回應指,如果公務員接受誓言內容,便不會存在有關感覺。
另外,港府早前宣布,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有效的旅遊證件或身份證明,對於公務員能否持有BNO或利用BNO入籍英國,聶德權說,現行規例並無限制公務員持有BNO,至於雙種國籍問題,涉及中央政府事權,特區政府是配合中央的決定或政策,強調出任公務員的資格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圖:聶德權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