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對於反對派的所謂「初選」,港澳辦和中聯辦發言人不僅嚴厲譴責反對派政團及其代表人物戴耀廷策動非法「初選」,破壞立法會選舉公平,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且堅定支持特區政府深入調查、依法查處,表達了中央的嚴正態度。戴耀廷策動的這場「初選」,不但於法無據,當中存在大量人為操控及造假,而且利用「初選」推出大批「攬炒派」分子上位參選,目的就是通過奪取立法會控制權,從而癱瘓特區政府管治、奪取香港管治權。戴耀廷作為這場「初選」的搞手,公然挑戰香港法律,挑戰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必須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尤其是他們的行為公然挑戰國安法,更加沒有理由聽之任之。
顛覆政權觸犯國安法
香港只有法定的選舉,沒有所謂「初選」,戴耀廷的「初選」不單是「僭建物」,毫無法律依據和代表性,在過程中更視香港選舉法例如無物,參選人公然偷步宣傳、擅自收集市民私隱資料更有操縱選舉、脅迫參選人退選之嫌。在香港疫情十萬火急之時,戴耀廷以及反對派政客還在動員投票,公然違反限聚令,罔顧疫情及市民安全。戴耀廷的「初選」旨在干預選舉,嚴重破壞選舉的公平公正,單是這些行為已足以作出檢控。
對於這場「初選」的本質必須認清,這不單是一場圖謀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的篩選,更是一場企圖「攬炒」議會、癱瘓香港、赤裸裸的奪權行動。這是對現行選舉制度的嚴重挑釁及干預,企圖人為操控反對派的參選名單,誤導選民的投票取向,嚴重損害其他擬參選人合法權利和正當利益。同時,「初選」成果竟然讓一群名不見經傳的「攬炒派」大勝,相反大批反對派老將卻大熱倒灶,這樣不尋常的結果難免令人質疑,幕後大台是有意利用一場人為操控的「初選」,讓「攬炒派」取代傳統反對派出選,以更好地配合其「攬炒」「奪權」的圖謀。
「初選」目的就是通過取得立法會過半,從而否決政府所有政策和撥款,癱瘓議會和政府,製造香港憲制危機。這是所有參與者都認同的「共同綱領」。然而,這個綱領不但違反了基本法,更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顛覆政權」罪。有關罪行提到:「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於「顛覆國家政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為了達到「攬炒」目的,戴耀廷搞出這場違法違規的「初選」。因此,這個「初選」並非一般的選舉協調,而是為了「攬炒」議會、癱瘓香港的政治行動,是一場企圖推翻特區政府,顛覆政權的行動。毫無疑問,這樣的「初選」已經觸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執法部門完全可以依法檢控有關搞手。
不容「攬炒」議會癱瘓香港
事實上,戴耀廷近年三番四次干預選舉,上屆的「雷動計劃」到今屆的「攬炒」「初選」,其目的都是如出一轍,就是干預選舉,以達到顛覆奪權目的。而戴耀廷能夠「指揮」反對派各政黨,背後更有大量資源推動,他本人又一直對相關資金諱莫如深,令人質疑當中是否涉及外國勢力及資源,戴耀廷有必要向公眾交代。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9條,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均屬犯罪行為。「非法佔中」一役,已有傳媒揭發當中有外國資金資助,現在戴耀廷操控選舉已是證據確鑿,如果當中更涉及外國勢力,戴耀廷是作為外國勢力代理人在香港煽風點火,操縱選舉,更是罪加一等。對於「初選」禍首,執法部門絕對不能放過,更加不能容許戴耀廷借「初選」顛覆奪權。